按照《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公司本(专)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公司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严格依照《公司本科员工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[2018]623号,下文简称《办法》)的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制定并执行工作制度,规范评审程序,认真组织了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。
现将初评结果进行院内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9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(共五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常荣剑
联系电话:88502590
办公地点:水工楼307
邮箱:changrongjian@jl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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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