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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8-11-26 作者: 编辑: 点击:

为了规范实验室的管理,加快实验室的建设,建立此制度。

一、实验室必须建立工作档案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
二、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收集整理、撰写实验室工作档案,并按年度、内容分别整理归档。

三、实验室工作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

1.学校颁布的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、文件;

2.学院有关实验室建设、管理和改革等文件;

3.实验室审批(含实验室建立、合并、调整、撤销等)文件;

4.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;

5.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;

6.本实验室的历史及概况;

7.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;

8.沿用的实验教材(或指导书);

9.实验室实验研究活动记录;

10.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记录;

11. 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培训进修记录;

12.实验室仪器设备明细账;

13.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、损坏记录;

14.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;

15.大型精密仪器技术档案及使用记录;

16.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;

17.实验室废气、废液、废渣处理记录;

18.改进、开发、自制仪器设备情况;

19.本实验室人员的学术论文、论著、科研成果等;

20.利用实验室开展科研情况和承担毕业设计(论文)情况。